2005年3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哈尔滨 单位噪声扰民 门口将挂“黄牌”

  为对扰民噪声反复出现的问题严加管理,哈尔滨市环保局将出台扰民噪音单位“三级评定”管理制度,群众投诉多的扰民单位和业户将被评为“黄色单位”,在其门口悬挂黄色警告标牌。
  据《生活报》报道,哈尔滨市各级环境部门将建立由环保部门、业户、群众组成的三元环境监管机构,在居民集中居住的区域组建一支环保志愿监督员队伍,形成环保部门主导、企业内部监督和公众广泛参与的三元环境监管机制。
  此外,环保部门还将逐步建立起居民集中居住区内业户的环保诚信电子档案,并根据片内业户的环保自律和信誉情况进行分类,实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将重视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好、没有群众投诉记录的业户,评为“绿色单位”;将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问题、正在积极治理整改中的业户,评为“蓝色单位”;将消极对待污染治理、群众投诉多的业户,评为“黄色单位”。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对“黄色单位”严管严罚,直至投诉减少,整改达标,通过验收才能摘牌。